发布时间:2017-11-01 文章来自:锡盟商务局
境外投资备案和核准流程及所需材料
一、受理部门:锡盟商务局对外经济科
二、备案部门:自治区商务厅
三、政策依据:《境外投资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)。
四、备案与核准
1.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、敏感行业的,实行核准管理,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
2.实行核准的管理行业是指涉及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的行业、影响一国(地区)以上利益的行业。
五、申请条件:
1.申请人条件
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、事业单位
2.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,准予备案:
申请材料齐全、如实完整,符合法定形式。
3.有如下情形之一的,不予以备案:
(1)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。
(2)属于核准情况的。
(3)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。
(4)其他不予以备案的情形。
六、管理系统: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
七、企业在线提交材料
八、备案流程
(企业提交纸质文件为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明、境外投资备案表,需加盖企业公章。)
盟商务局对企业提交的材料核实后,请示分管领导后,提交局务会后研究后可向自治区商务厅书面申请,也可在企业境
外投资备案表上加盖公章。
注:企业完成备案后,境外投资企业中方负责人当面或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驻外领事馆报到登记。
九、证书样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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